Uber 又派感測車上路:不是重做 robotaxi,而是搶自駕數據入口
Tech News

Uber 又派感測車上路:不是重做 robotaxi,而是搶自駕數據入口

圖片:via The Verge — https://www.theverge.com/news/935204/uber-av-lab-self-driving-data-collection
TechLab 編輯部(譯)·

一架 Ioniq 5 背後,是 Uber 轉做自駕平台的算盤

Uber 又派感測車上路:不是重做 robotaxi,而是搶自駕數據入口

圖:The Verge.原文連結

Uber 又將自己名下的自動駕駛感測車派上路,但今次重點不是「Uber 自己造 robotaxi」。據 The Verge 報道,Uber 新一輪 AV Lab 項目會用配備鏡頭、lidar(光學雷達)同 radar(雷達)的車收集路面數據,車仍然由人手駕駛,亦不會以無人駕駛的士形式接載乘客。這個分別好關鍵:Uber 不是重新高調殺入自研自動駕駛,而是想將自己變成 robotaxi 生態入面最有價值的數據層同營運入口。

表面睇,項目規模細得可以:初期只得一架 Hyundai Ioniq 5,Uber 亦未承諾會長期用這個車款。不過,這架車的象徵意義比數量大。Uber 過去幾年一直同 Wayve、WeRide、Nuro、Waabi 等自動駕駛公司建立合作,策略由「自己做完整技術棧」轉為「我有乘客、路線、需求、城市營運經驗,你有自駕軟件」。AV Lab 的存在,正正是將這個平台角色再推前一步:不只是幫 partner 接單,而是幫 partner 訓練車。

發生咩事

今次 AV Lab 車隊會在 Uber ride-hailing 網上行走,完成一般 Uber 行程,同時收集多感測器數據。Uber CFO Balaji Krishnamurthy 在 X 提到,這些由人手駕駛的車會接觸到 Uber 每日大量行程中出現的「edge case」:例如不尋常路口、突發封路、乘客上落車位置混亂、天氣或交通節奏變化。這些情況對自動駕駛模型尤其有價值,因為真正難的往往不是直路巡航,而是城市入面那些又碎、又亂、又每日不同的例外情況。

Uber 對外講法是,AV 業者通常要大量真實路面里數,先有機會走到公開 driverless 服務。Krishnamurthy 估計,營運商最少要約 1,000 萬英里數據才到首次公開無人駕駛服務的門檻,而 Uber 目標是到 2026 年底,AV Lab 車隊每月產生至少 200 萬英里數據,2027 年再擴大。不過這裡要分清楚:200 萬英里是公司目標,不是現時成績;而項目現階段由一架車起步,實際擴張速度仍然要睇車隊、司機、感測器安裝、數據處理同合作伙伴需要。

Uber 想做的不是車,而是數據供應鏈

自動駕駛公司需要的不是普通行車片段,而是有結構、可搜尋、可重現的路面數據。鏡頭可以提供車線、交通燈、行人、車輛同路牌等視覺資訊;lidar 可以建立車身周邊三維距離同物件輪廓;radar 在雨霧、低光環境下仍有速度同距離參考。三者配合,再加上車速、制動、方向盤、GPS、地圖同乘客上落車點,才會變成可用來訓練或驗證自動駕駛系統的資料。

TechCrunch 早前引述 Uber AV Labs 相關人士指出,合作伙伴未必會直接取得原始數據,Uber 會先做整理、標註或語義化處理,甚至可讓 partner 的自駕軟件在車上以 shadow mode 運行。簡單講,車仍由人駕駛,但電腦會在背後「想像」如果由自動駕駛系統控制會點樣行;當人類司機選擇同軟件不同的動作,系統就可將差異標出,供 partner 分析。這比單純拍片有價值,因為它直接指出模型同真人駕駛決策的落差。

這亦解釋了 Uber 點解要自己派車,而不是只叫 partner 自己去測試。自動駕駛公司可以在少數城市建立測試隊,但 Uber 有全球 ride-hailing 網、乘客需求密度、上落車熱點、活動場地、機場、繁忙商業區同不同城市的交通節奏。即使 Uber 不是最大規模感測器車隊,亦可以做到更有針對性的數據收集:某個 partner 想研究某種路口、某類上落車位置、某個城市的右軚交通環境,Uber 理論上可把數據任務放到相應市場。

2018 年陰影仍然要放在枱面

Uber 每次談自動駕駛,都繞不開 2018 年 Arizona Tempe 致命事故。當年一架由 Uber Advanced Technologies Group 改裝的 Volvo XC90,在自動駕駛測試期間撞倒並導致一名行人死亡。NTSB 其後的調查指出,直接原因包括安全操作員未有監察路面同系統運作,並認為 Uber ATG 的安全風險評估、操作員監督同防止自動化依賴的機制不足,反映安全文化有問題。

這段歷史令今次「Uber 自己的自動駕駛車再上路」不能只當成普通產品更新。Uber 在 2020 年把 ATG 出售予 Aurora,實際上退出自研自動駕駛主戰場,改以投資同合作形式留在賽道內。今次 AV Lab 雖然仍使用有自駕感測器的車,但性質上是數據收集車,而且由人手駕駛,不是無人載客。這個分界既是商業定位,也是風險管理:Uber 想保留自駕生態的上游價值,但避免再次把自己放回「自研 AV 技術責任方」的最前線。

同 Waymo、Tesla 的打法不同

自駕行業大致有兩種打法。一種是 Waymo、Tesla 這類較接近垂直整合的模式,由公司自己掌握車、感測器、軟件、車隊或用家數據,再慢慢擴大城市服務。另一種是 Uber 正在推的 multi-partner model:不同 AV 公司負責不同自駕技術或車款,Uber 提供需求、app 入口、定價、客戶支援、地圖、場地營運、保險同車隊管理能力。前者勝在控制力,後者勝在不用押注單一技術路線。

Uber 今年推出 Uber Autonomous Solutions 時,已經將自己包裝成 AV 公司商業化的工具箱。官方資料提到服務包括 AV 2.0 training data、data-enriched mapping、監管支援、車隊融資、車內體驗、遠端支援同 fleet operations。換句話講,Uber 想賣的不是一套自駕腦,而是「你有自駕腦,我幫你在真實城市變成服務」。AV Lab 感測車是這個工具箱裏最貼近技術核心的一塊,因為訓練數據會直接影響 partner 的模型能力。

  • 對小型 AV 公司:可減少自己養大型測試車隊的成本,尤其是未有 Waymo 或 Tesla 那種資本同車隊規模的公司。
  • 對 Uber:可避免單押一間 partner,同時把不同 partner 都綁到 Uber 的數據、地圖同需求平台。
  • 對乘客體驗:日後在 Uber app 內叫車時,車是人手駕駛、partner robotaxi、抑或特定自駕車隊,可能會逐步變成供應側調度問題,而不是用家主動選技術供應商。

不過,這套講法有明顯 PR 成分。數據多不等於模型一定安全,影像多不等於標註質素高,shadow mode 找到差異亦不代表系統懂得在真正無人駕駛時處理。AV Lab 最值得睇的不是「一架 Ioniq 5 好似 robotaxi」,而是 Uber 能否把收集、整理、權限、私隱、地圖、partner 回饋同城市部署變成可重複流程。這套流程一旦成立,Uber 在 AV 生態入面的 bargaining power 會比單純做叫車 app 高好多。

香港角度:有 robotaxi 報道,但未見 AV Lab 落地

香港方面要講清楚:目前未見公開資料顯示 Uber AV Lab 會在香港收集數據,亦未確認香港會參與今次感測車項目。Bloomberg 在 2026 年 2 月報道,Uber 計劃把 robotaxi 服務擴展至香港、Madrid、Houston 同 Zurich,並指香港會是 Uber 在亞洲的首個 robotaxi 市場;但這是 robotaxi 服務部署報道,不等於 AV Lab 感測車已在香港上路。香港用家現階段不應將兩件事混為一談。

本地自動車進展本身就值得留意。運輸署在 2026 年 4 月表示,本港自動車試驗大致順利;截至當時,已發出 6 個先導牌照,涉及 62 部自動車,地點包括機場島/北大嶼山、西九文化區、數碼港、啟德發展區、機場城市連接線,以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Park & Fly」停車場。機場島試驗亦已引入遠端後備操作員,累計行車里數約 14 萬公里,方向是逐步測試由車上後備操作員過渡至遠端支援。

這些本地試驗同 Uber AV Lab 的重疊位,在於香港道路環境本身對自動駕駛很有訓練價值:右軚、密集巴士小巴的士、路口窄、上落客位置有限、機場同大型活動場地需求集中。若將來 Uber 或其 partner 真正在香港提供 robotaxi,香港不只是「多一款叫車選項」,而是會牽涉牌照、保險、數據保護、遠端支援、事故責任、的士及網約車規管等一整套問題。現階段可確認的是,運輸署正用先導牌照同指定區域推進自動車試驗;不可確認的是,Uber AV Lab 已把香港納入數據收集城市。

點睇

今次新聞最易被放大的位,是「Uber 又有自動駕駛車」。但真正值得追的是另一句:Uber 正把自己由 ride-hailing 平台,推向 AV 商業化基建供應商。自動駕駛最後未必由單一公司統一天下,反而可能由車廠、ADS 軟件公司、車隊營運商、地圖供應商、監管機構同 app 平台拆開合作。Uber 要搶的不是第一架無人車的風頭,而是日後每一架 robotaxi 要接觸乘客、行路線、處理例外情況、更新模型時,都繞不開它的平台同數據。對香港而言,暫時最合理的態度是:留意 Uber robotaxi 計劃同本地先導試驗進度,但在未有公開文件前,不把 AV Lab 視為已確認的香港項目。


參考來源

本文根據原文及公開資料整理;資料有出入時,以原文及官方資料為準。

分享:WhatsAppThreadsTelegram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