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亞科工程師涉嫌用零食藏全景相機,無線訊號點樣鎖定內部偷拍
門禁、電腦操作同射頻紀錄一拼睇,逐步收窄調查範圍
相機過到安檢,無線訊號就留低痕跡
南亞科技一名資深工程師涉嫌將 Insta360 X4 Air 全景相機藏喺零食堆入面,趁假日深夜進入管制區,再拍攝同錄製 DRAM 製程資料。據《自由時報》引述檢方指控,涉案資料合共32項;公司資安人員發現區內有異常無線設備訊號,再比對門禁、公司電腦操作紀錄,最後將調查範圍收窄到涉案員工。呢宗案值得睇嘅位,正正係一部冇插入公司電腦、冇經公司網上傳檔嘅相機,仍然可以留下另一種數碼足跡。

圖片:Insta360
擁有正常權限,仍然可以係內部威脅
按報道整理,葉姓工程師2022年加入南亞科,2026年2月中提出離職,其後涉嫌喺3月28日、4月4日同4月5日,於非正常出勤時段進入管制區。他用自己嘅帳戶登入公司虛擬主機,讀取內部研發文件,再用相機拍低畫面。呢種做法麻煩在於,每個獨立動作表面都未必即刻響警報:員工有門禁權限、帳戶亦係真,文件冇明顯下載去 USB,傳統防毒軟件仲唔會知道枱面有部相機。
無線偵測只係線索,三份紀錄先砌到完整畫面
Tom’s Hardware 將異常訊號理解為相機嘅 Wi‑Fi 或 Bluetooth 發射,不過《自由時報》原報道只寫「無線設備異常訊號定位」,冇公開交代實際協定、頻段、訊號強度或者偵測設備,所以唔應講到好似已確認相機開住邊種連線。即使如此,調查方法仍然好清楚:先確認管制區喺特定時間出現未授權射頻裝置,再查同一時段邊個拍卡入場,最後睇嗰個帳戶開過咩文件。單一訊號可以係誤報,幾條時間線互相吻合,先有足夠理由深入調查。
淨係禁手機,擋唔住今日嘅拍攝裝置
好多受限制場所仍然將「交低手機」當成主要防線,但細型運動相機、無線咪、眼鏡相機、錄音筆,甚至開住 hotspot 嘅其他裝置,一樣可以帶走資料。企業可以喺高敏感區設定准用裝置清單,偵測新出現嘅 Wi‑Fi、Bluetooth 同其他射頻訊號,再按位置、時間同持續長度分級處理。呢套做法唔代表見到陌生訊號就當有人偷資料,附近辦公室、員工穿戴裝置同合法設備都可能造成雜訊,規則設得太闊只會令資安團隊日日追假警報。
離職前後嘅行為變化,通常有用過淨睇單次登入
今次報道提到幾個值得企業留意嘅組合:員工已提出離職、週末深夜進入管制區、短時間讀取大量研發文件,再加上現場出現異常無線裝置。任何一項單獨出現,都可能有合理解釋;集中喺同一個人同幾日之內,風險就明顯高好多。公司可以為離職通知後嘅敏感帳戶加入額外審批、收窄冇工作需要嘅文件權限,同時保留門禁、虛擬主機、文件存取同射頻警報紀錄,方便事後還原時間線。監察規則亦要預先寫清楚用途、保存期同查閱權限,避免保護機密變成無限追蹤員工。
未見成功外傳證據,案件仍然未審結
據《自由時報》引述檢方資料,扣押裝置經鑑識後,暫時冇證據顯示涉案機密已成功傳送或交畀中國公司或其他外部人士。新北地檢署據報以《營業秘密法》所訂「意圖喺中國使用而逾越授權重製營業秘密」同刑法背信罪嫌起訴;台灣《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列明,相關罪行可判1年至10年監禁,亦可判新台幣300萬至5,000萬元罰款,未遂亦可處罰。起訴只代表檢方提出指控,涉案工程師仍未定罪,最後要由法院按證據裁決。
管制區要防嘅,仲包括已經入到門嘅人
晶片研發先會令人第一時間聯想到呢類風險,但金融、科研、顧問、設計同專業服務公司,同樣有客戶資料、模型、配方或者未公開方案要保護。今次個案提供咗一個幾實際嘅檢查方向:敏感區有冇偵測未授權無線裝置、門禁紀錄可唔可以同帳戶活動對時、員工離職期間又有冇收窄存取權。相機識唔識避過安檢只係第一關,企業能否及早將幾條細小線索串埋,往往會決定資料係留喺管制區,定去到外面先發現出事。
參考來源
- Tom's Hardware — Engineer used 360-degree cam hidden in bag of snacks in attempt to steal DRAM process tech for China — IT security team pinpointed perp due to camera's leaky wireless signals — original report
- 工程師零食藏攝影機竊南亞科營業秘密 — Tom’s Hardware 引用嘅台灣報道,載有起訴指控、32項資料、搜索鑑識同調查紀錄細節。
- Trade Secrets Act — 台灣經濟部官方法例文本,用嚟核對第13條之2嘅刑期、罰款同未遂規定。
- 南亞科技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 南亞科技官方資料,交代公司嘅營業秘密管理、資安政策同相關認證背景。
- Insta360 X4 Air 官方產品頁 — 核對報道所述相機型號屬360度全景相機,亦作官方產品配圖來源。
本文根據原文及公開資料整理;資料有出入時,以原文及官方資料為準。







